签了一个自己名字,
就是一辈子的承诺和责任。
就要用二十年,三十年,四十年,
甚至是一辈子的时间来建立所谓的“幸福”吗?
要是无法遵守的话,
就会伤害很多的人。
因为签了,
对方会对你有期待和要求。
我要签吗?
在海外的妈妈马上给我电话问
这真的是你的选择吗?
如果心不这里的话,
签了只是花一秒的时间来
在制造虚伪的幸福。
伤害却会是一辈子的时间。
为一个没有能力去付出的“幸福”而
签下的承诺,就如犯罪那样啊。
明知故犯。
一年吧,
一年后你才决定,签还是不签。
是你的,就是会等你的。
不是你的,硬求来都不会快乐。
而且
这么突然的决定,
肯定就是个掩饰做场戏给人看。
发自内心的决定不是这样的。
(整只猫被雷劈的感觉,妈妈好准!!)
妈,一直叫你担心,什么都被你看透了。。。。。
我做事情真像个小孩子那样天真。要像个大人才行啊。
Sunday, May 10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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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你签吓米?结婚书啊?玩多几年先啦,不然将来后悔的!你妈妈说的对!是你的就是你的哦!不是的话睡在旁边都会流泪啦!!签名只是为了责任而已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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